
1.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 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 12 万名,每生每年 10000 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 荣誉证书。
2.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 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 6000 元。
3.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700 元, 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 2500—5000 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 档。 (我校国家助学金分 2 档执行:特别困难档每生每年 4200 元,一般困难档每 生每年 3200 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 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700 元。
4.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 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 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20000 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 为学制加 15 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LPR)减 70 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 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 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 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 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 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 (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 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 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20000 元,超出标准部 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 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 3 年以上(含 3 年)的,补偿学费 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每生每年不超过 20000 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 政策制定执行。
7. 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 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 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 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公费师范生,在 入学两年内,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生后,高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 补发生活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 以及地方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 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8.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具体实施。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 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 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 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 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 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 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 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 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 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 助。
11.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校内助 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隐形资助等校内资助项目。
温馨提示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可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xszz.edu.cn/)“政策文件—综合 政策”栏目下载,不用盖章但需个人承诺并签字,请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原 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相关材 料复印件。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 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 QQ 好友,用各种手 段骗取钱财,或一些不法网贷平台以门槛低、办理快、额度高、利率低为噱头, 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盲目借贷,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和债务困境。请一定 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如遇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请及时 报警,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 中 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西安文理学院
2026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