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咨讯 省市政策 正文
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1-21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为做好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应符合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分别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3〕34号)要求,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领取《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办法

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划分为6个类别: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其中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1)实行全省统考;在陕部属高校及陕西省属高校(以下简称省内高校)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2)实行联考。省外高校未包含在我省统考专业目录内的艺术类专业,由招生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业课校考。

1.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办法

美术类考生于2013年12月22日至23日到西安美术学院现场报名。

2.编导类、播音类专业课统考报名办法

编导类、播音类专业笔试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考生于2013年12月22日至24日按以下安排到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现场报名。

市 (区)

报名时间

西安、铜川、杨凌

12月22日

宝鸡、咸阳、渭南、延安

12月23日

汉中、安康、商洛、榆林

12月24日

地址: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 邮编:710065

电话:029-88221619029-88221907

Copyright © 2024 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西安文理学院公众号

西安文理学院招生
办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