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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
政策咨讯  最后更新时间:2016/2/22 10:28:55 点击:
 
 

西安文理学

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

学前教育(高职)专科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31日至5日,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学校提出入学报名申请。

(二)现场确认须知

1.时间:2016311-129:0017:00

2.地点:西安文理学院 高新校区 办公楼前

3. 资格审核及携带材料:考生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学业水平、综合素质成绩不达标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4.报名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

5.领取“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打印凭证”。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现场确认时领取的“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打印凭证”上的用户名、密码,登陆西安文理学院网站,网上打印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打印时间:2016316-17 8:30-21:00

2.登陆网址:http://zsb.xawl.org/zhpj/index.aspx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2016319-20

(二)考试地点:西安文理学院 高新校区

注: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三)考试内容

     综合评价招生针对不同招生对象,确定以下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办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300分)=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赋分标准:A100分、B8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 音乐30%(面试)+美术30%(笔试)+舞蹈20%(面试)+语言20%(面试)。

2.“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300分)=文化基础成绩(满分10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文化基础考试科目:语文、英语(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科目:音乐30%(面试)+舞蹈30%(面试)+美术20%(笔试)+语言20%(面试)。

四、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招办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评价成绩总分相同,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音乐,美术,舞蹈,语言五项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位次;如果五项成绩均相同,按相同位次对待。

(二)“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按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果综合评价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基础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项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位次;如果两项成绩均相同,按相同位次对待。

五、录取及报到

(一)201643日前,我校将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同时,将所报送的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二)414-15日(9:0017:00),预录取考生持“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高新校区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

(三)2016419-20日,学校到陕西省招生办为已注册报到的考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之后学校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新生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正式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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