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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2014年音乐类招生简章(文字版)
政策咨讯  最后更新时间:2013/12/31 18:21:06 点击:
 

西安文理学院2014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艺术学院简介

艺术学院创办艺术专业教育始于1981年,是陕西省最早开办艺术类的教学单位之一。现有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美术学、音乐学、音乐表演六个本科专业。共有教职工90人,专任教师8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7人,讲师44人;博士3人,硕士38人,在校生1126人,承担教育部、省市级科研课题19项,发表学术论文、出版教材及演奏专辑252/部,其中,核心期刊64篇。

学院现设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美术学、音乐表演、音乐学等7个教研室;设有平面、数字影像、陶艺、丝网印刷、版画及摄影等8个工作室;拥有合唱排练厅、MIDI制作室、练功房、钢琴房等教学设施;拥有3个专业展厅、3个排练室及1个音乐厅;教学实践基地12个;中国经典绘画名作藏品80余件。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为“陕西省特色建设专业”、“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学院始终秉承新的教学方法和理念,将国际前沿的教学科研成果和理念有机的融入教学活动中,与泰国斯巴顿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建立了办学及学术交流合作关系。学院注重学生实践和动手能力培养,积极为学生专业成长和创新创业训练搭建平台,为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培养了大批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先后有百余人次获得国内外设计奖项140多个(入选国际性专业展览18件次)、国际国内声乐和器乐大赛一、二、三等奖90余项。

学院招生范围已涵盖陕西、山西、江苏、福建、河北、山东、广西、河南八个省份,连续四年第一志愿报考率为100%,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招生专业

(一)音乐学

(学费:7000/  招生人数:70  艺术文科类、艺术理科兼招)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知识面宽、专业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素质过硬,了解本学科前沿信息,具有较强的专业教学、表演能力和一定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能够在企事业单位、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等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为中、小学培养优秀的高素质音乐教师,能够胜任和从事学前教育的教学、研究、管理等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舞蹈、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配器、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与欣赏、合唱指挥、电脑音乐制作、音乐教学论学前教育学、学前卫生学、学前心理学等。

专业方向:1.教师教育方向;2.学前教育方向。

    制: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音乐表演

(学费:11000/   招生人数:40   艺术文科类、艺术理科兼招)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既有宽厚的专业基本知识、宽广的专业口径,又具备较强的音乐表演基础理论和基础技能,具有表演、教学、排练、组织等能力,对社会需求具有广泛适应性和竞争力,能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从事表演、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合奏、重奏、合唱、指挥常识、毕业实践、毕业论文、音乐会等。

专业方向:

1.民族乐器演奏方向:二胡、竹笛、笙、唢呐、扬琴、琵琶、古筝、阮、打击乐;

2.声乐演唱方向:美声、民族、通俗;

3.键盘乐器演奏方向:钢琴;

4.管弦乐演奏方向:大提琴、小提琴、打击乐。

    制: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报考条件

1.符合2014年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热爱艺术事业,具有一定艺术基础。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无正当理由通常不满两年的学生。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③参加高考因作弊而被取消报考入学资格者。

 

报考办法及报名手续

1.我校不接受函报和代报。

2.音乐类校考考点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艺术类考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

生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一律不退。

3. 考生报名考试费执行属地收费标准。

 

考试说明

1.投放计划但未设校考考点的考生参加省级组织的统考或联考。

2.我校在校考考点考试说明如下:

专业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考试科目

 

 

1. 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

2. 声乐

3. 视唱练耳

1. 乐:美声、民族或通俗唱法

盘:钢琴

民族器乐:二胡、竹笛、琵琶、阮、扬琴、笙、唢呐、筝、打击乐

西洋管弦乐:只限大提琴、小提琴、打击乐

2. 视唱练耳

考试内容

1. 钢琴(或其他乐器)准备乐曲和练习曲各一首,由主考老师指定其中一首。

2. 声乐(美声、民族)准备自选歌曲二首,由主考老师指定其中一首。

3. 视唱练耳:视唱、音程、和弦、节奏、模唱等。

1. 声乐:演唱不同风格歌曲四首,由主考教师指定其中两首。

   钢琴:练习曲一首(相当于740获以上水平)和自选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民族器乐:演奏曲目2(相关专业的乐曲、练习曲)

  西洋管弦乐:演奏曲目2(相关专业的乐曲、练习曲)

2. 视唱练耳:视唱、音程、和弦、节奏、模唱等

考试要求

1. 声乐伴奏自备

2. 除钢琴外,演奏其他乐器自备

1. 声乐伴奏自备

2. 除钢琴外,演奏其他乐器自备

 

录取原则

1.我校所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2.我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使用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成绩。

3.录取原则为: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和发放专业合格证

考生可在20144月初通过访问我校招生网站http://zsb.xawl.org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凡专业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于2014420日前寄发专业合格证。考生凭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在当地参加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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